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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18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18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并于2016
年8月1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6年8月25日披露了《重
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后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于
2016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6年9月8
日、9月22日、9月29日、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
展公告》;2016年9月1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
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2016年10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
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方案论证、标的资产
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公司
于2016年10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自2016年10月18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
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公司为河北智同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制剂和生化制剂的研发、生产、销售。
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河北智同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夏彤先生,合计持有标的公司60%的股权。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的方式为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者二者结合的方式购
买标的公司控股权,具体交易方案尚未确定。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
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可能涉及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主要交易对方进行了积极沟通、洽
谈,但重组方案尚在磋商、论证中,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
架或意向协议。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
    公司分别聘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国浩律
师(上海)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
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目前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
进。
    5、本次交易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在现阶段不需经相关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会同重组相关各方就本次重
组方案进行论证及协商,并确定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
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目前,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
正在积极、有序地对拟交易对方进行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
作。同时,公司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
报,且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
况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重组方
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6
年10月18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的顺利进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8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
停牌。
    三、承诺
    公司争取在2016年11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若公司预计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
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如拟
继续推进重组,公司将在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同时,公
司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的同时披露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并
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
    若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或
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否决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
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
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
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进程,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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