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获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对《公司章程》中住所和高级管理人 员人数条款进行修改。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改。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上述修改属于公司章程重要条 款变更,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云南证监局”) 报送了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行政许可申请。 近日,公司获得云南证监局《关于核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 程重要条款的批复》(云证监许可〔2016〕20 号),该批复核准本公司变更《太 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要求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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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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