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旺鑫精密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
2014 年 9 月 28 日,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旺鑫精密工业有限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委托江苏银行向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旺鑫精密”)提供委托贷款 69,673,965.00 元(以下简称“第一笔
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自 2014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止。
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将上述委托贷款展期
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
为满足旺鑫精密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旺鑫精密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在旺鑫精
密归还第一笔委托贷款本息后,委托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继续向旺鑫精密提供人民
币69,673,965.00元的贷款,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即5.22%,期
限为1年,委托贷款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委
托贷款事项。参会及表决情况为: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接受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辅城坳工业区A9 栋1 至3 层
成立日期:2003 年11 月11 日
注册资本:8,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文清
股东情况:本公司出资7,452 万元,占旺鑫精密注册资本股权比例为92%;
深圳市博林京融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48 万元,占旺鑫精密注册资本股权比例为
8%。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16年6月30日,旺鑫精密总资产124,105.67
万元,净资产39,224.07万元;2016年1-6月营业收入52,681.32万元,净利润4,138.48
万元。
三、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
公司委托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向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合计人民币69,673,965.00元。
2、资金主要用途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委托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1 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利率
委托贷款年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5、委托贷款的发放与回收
公司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开立委托贷款结算账户,由银行负责拨付和回收委
托贷款资金事宜。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旺鑫精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委托贷款以满足其经营发展需
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旺鑫精密归还第一笔委托贷款本息后,公司本次为旺鑫精
密提供69,673,965.00元委托贷款,以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委托贷款利率为
5.22%/年,高于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35%/年0.87个百分点,定价公允,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向旺鑫精密提供69,673,965.00元委托贷款。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为旺鑫精密提供委托贷款69,673,965.00元,为成都天科精密
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500万元。本次为旺鑫精密提供委托贷款为其归
还第一笔委托贷款后提供,因此,本次委托贷款办理完成后,公司累计对外提供
委托贷款金额为74,673,965.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6%。
特此公告。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