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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17
股票简称:盐田港          股票代码:000088    公告编号:2016-25
         发行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2016 年 10 月 14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56 号文核准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面值 3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简称“16 盐港 01”,债券代码为“112458”。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
数量为 3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
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
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主
体评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62.47 亿元(截
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合并口径资产
负债率为 21.7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10.0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21 亿元(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债券利息的 1.5 倍。发
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
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
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
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
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
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 5 年期。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2.60%-3.9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
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T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
注。
    9、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
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
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发行”之“(六)配售”。具
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
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
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
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
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
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深圳市盐田
 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6 年 10 月 17 日(T-2 日)的《证券时
 报》上。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
 时 报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理人、国信证券
                              发行人本次在境内公开发行的本金总额为 3 亿元人民币的
本期债券                指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券登记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承销团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
合格投资者              指    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指
申请表》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发行公告中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
 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 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 盐港 01”,代码“112458”。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22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 3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5 年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
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
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
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
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2016 年 10 月 19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1、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19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19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
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
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
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5、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
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网下申购由本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18、向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19、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0、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1、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2、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
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3、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
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
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
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
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
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
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
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5、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16 年 10 月 17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16 年 10 月 18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6 年 10 月 19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日期                                 发行安排
                          网下认购截止日
       T+2 日
                          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
(2016 年 10 月 21 日)
                          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6 年 10 月 24 日)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
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2.60%-3.9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根据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8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16 年 10 月 18 日(T-1 日)9:00-15:00 之间将《深圳市盐田港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
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
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 万元(1,000 手,10,000 张)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
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6 年 10 月 18 日(T-1 日)9:00-15:00
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1、010-66025241;2、010-88005028;3、010-66025260。
    咨询电话:1、010-88005066;2、010-88005079。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
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本期债券。
    三、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元,如最终认购不足,不足的部分全部由
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
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10 月 19 日(T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T+2 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6 年 10
月 18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
据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主承销商向合格
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6 年 10 月 18 日(T-1 日)9:00-15:00 之间将以下资
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
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
    (5)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
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
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
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时间、
长期合作等因素配售。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对根据上述配
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6 年 10
月 21 日(T+2 日)15: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
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 盐港 01 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
凭证。
    收款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
    账号:4000029129200281834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584002910
    联系人:吴华星
    联系电话:010-88005040
    传真电话:010-88005099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 2016 年 10 月 21 日(T+2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
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亚明
     住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十七层-二十层
     联系人:凌平、罗静涛
     电话:0755-25291256
     传真:0755-25290931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项目负责人:ZHOU LEI、柯方钰
     项目经办人:李梦迪、何牧野、郭路、尉文佳、纪远亮
     电话:0755-82130833-702277
     传真:0755-82133436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的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的盖章页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本表一经申购人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授权经办人)签字及加盖公
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要约。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
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办公地址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单元代码                                                         证券账户注册号/批文号
             申购信息                            5 年,簿记建档利率区间 2.60%-3.90%,申购上限为 3 亿元
               序号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合计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及盖章后,于2016年10月18日9:00-15:00之间连同: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传真:
010-66025241、010-88005028、010-66025260,现场电话:010-88005079、010-88005066。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申购人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
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2、申购人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以及申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
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在申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与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
照认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
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获配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
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声明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资格条件,申购人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各
项公开披露文件及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独立做出的判断,并不依赖监管机关做出的批准或任何其他方的尽职调查结论或意见;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
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2016 年 10 月 18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国信证券处,但应被视为本认购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
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认购申请表》;
    2、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3亿元,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3亿元(含3亿
元);
    3、票面利率应在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
万元的整数倍;
    5、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
的判断填写):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2.60%-3.9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
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60%                                    1,000
                       3.70%                                    3,000
                       3.80%                                    5,000
                        合计                                    9,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3.60%,该认购申请表无有效申购金额;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3.60%,但低于3.7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
效申购总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3.70%,但低于3.8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3,000万元,有
效申购总额为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3.8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
9,000万元。
    6、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簿记建档,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传真:010-66025241、010-88005028、010-6602526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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