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武昌鱼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17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问询函回复的
                           提 示 性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0月12日,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
行动关系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18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于当日进行了公告, 根据《问询函》中涉及各方提供的书面资料,现就《问
询函》的全部内容,回复如下:
    一、宜昌长金投资与武汉联富达、杨青、 李冰清、张杰、望灵、柳浩、夏
智勇、胡青、李青、廖祥玉、肖萍、徐钢、喻敏等 13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
行动关系和其他关联关系。
    回复:
   (一)根据 10 月 9 日前,公司的核查及上述 13 名股东提供的经签字的书面核查
材料,上述 13 名股东之间对一致行动关系的自我认定;
  股东名称               与其他12名股东之间是否一致行动人的自我认定
 武汉联富达    不是一致行动人。公司与杨青、李冰清等人是客户或朋友关系。
                                        附注1
               不是一致行动人,跟李总           很熟,是朋友,很早之前就认识了。徐钢是
   杨青
               看病认识的朋友
   李冰清      不是
   张杰        不是一致行动人
   望灵        不是一致行动人,大部分人都不认识。
   柳浩        没有达成一致行动人意向。跟杨青是很好的朋友
   夏智勇      不存在一致行动人情形,只认识联富达李总。
   胡青        不存在一致行人情形。委托联富达公司李总代为买卖
   李青        否。
   廖祥玉      没有,认识联富达公司的李总,委托他帮我下过单。
  股东名称              与其他12名股东之间是否一致行动人的自我认定
    肖萍     不是,联富达的李总帮操作过股票。
    徐钢     只与杨青认识。
    喻敏     不存在。
    附注1:上述表格中的“李总”均系指武汉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总经
理李欣;
    附注2:柳浩、廖祥玉共同投资设立烟台迎硕商贸有限公司,烟台迎硕商贸有限公
司认购了宜昌长金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部分LP份额。均表示与联富达没有关联。
    (二)根据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杨青、李冰清、望灵、夏智勇、胡青
2016 年 10 月 9 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书》,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杨青、
李冰清、望灵、夏智勇、胡青是一致行动关系;
    (三)、根据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富达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与杨青、李冰清、望灵、夏智勇、胡青 2016 年 10 月 15 日签订的《一
致行动协议书》,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富达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与杨青、李冰清、望灵、夏智勇、胡青是一致行动关系。
     1、2016 年 10 月 16 日长金投资对《关于对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一致行动关系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186 号)的回复如下:
     2016 年 10 月 12 日,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我司”或“长金投资”)向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发送自查声明的同时,收
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关系事项的
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218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本着对上
市公司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以及我司内部的业务合规、风控要求,我司着手展开
全面自查(包括约谈了柳浩、廖祥玉、武汉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检查我
司内部业务程序及流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 经核查,柳浩、廖祥玉基于对长金投资的背景及品牌的认可,以其
100%控股的烟台迎硕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认购了长金投资(合伙企业)部分的
LP 份额,作为财务投资人,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2) 柳浩、廖祥玉以公司法人的名义认购长金投资的 LP 份额,未向长金
投资披露其个人投资股票情况(也无强制性义务向长金投资披露);长金投资通
过上市公司公告知晓柳浩、廖祥玉个人投资武昌鱼事宜。
     (3) 长金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宜昌绿色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金
投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运作。按照长金投资自
身业务规范要求,严格禁止向 LP 投资人披露具体投资标的,即,长金投资并未
提前向柳浩、廖祥玉披露长金投资拟举牌武昌鱼的事项;柳浩、廖祥玉二人通过
上市公司公告知晓长金投资举牌事宜。长金投资除自身直接投资武昌鱼股票外,
不存在其他任何间接投资或委托他人投资武昌鱼股票的情况。
     (4) 长金投资与武汉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富达”)、
杨青、李冰清、张杰、望灵、夏智勇、胡青、李青、肖萍、徐刚、喻敏之间不存
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5) 结合与联富达约谈情况(并委托联富达向其一致行动人沟通有关情
况),长金投资综合考虑目前武昌鱼股权结构、武昌鱼股价、长金投资自身投资
战略等因素,经过内部慎重决策以及与联富达方面的协商、谈判,长金投资、联
富达及联富达一致行动人共七人,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约定各方在武昌鱼股东大会中行使股东提案权、表决权时保持一致行动,无法达
成一致意见时,以长金投资的意见为一致行动的决定。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长金投资及联富达等七方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合
并计算,并将依据有关政策,签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时提交至湖北武
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2、2016 年 10 月 16 日联富达、杨青、李冰清、望灵、夏智勇、胡青对《关
于对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关系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
【2016】2186 号)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收到问询函时点,武汉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与杨青、李冰清、望灵、夏智勇、胡青和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一致
行动关系。
    (2)2016 年 10 月 13 日下午,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约谈武汉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问询有关情况,并提出与联富达形成一致行动
人的建议。经过协商,2016 年 10 月 15 日晚,武汉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杨青、李冰清、望灵、夏智勇、胡青与宜昌市长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形成一致行动人。
    二、对武汉联富达、杨青、李冰清、张杰、望灵、柳浩、夏智勇、胡青、
李青、廖祥玉、肖萍、徐钢、喻敏等 13 名股东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详细情况进行
核实。
    回复:根据武汉联富达、杨青、李冰清、张杰、望灵、柳浩、夏智勇、胡青、
李青、廖祥玉、肖萍、徐钢、喻敏等13名股东提供的交易清单,经公司统计,其
交易情况如下:
    武汉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青、李冰清、望灵、夏智勇、
胡青,以下简称“公告一致行动人”
    武汉联富达、杨青、李冰清、张杰、望灵、柳浩、夏智勇、胡青、李青、廖
祥玉、肖萍、徐钢、喻敏,以下简称“疑似一致行动人”
                                                                     单位:股
                       名称          公告一致                 疑似一致
项目                             行动人(6名)            行动人(13名)
达到5%日期                           6月29日                  6月29日
达到5%股数                          26,319,355               28,431,155
占比%                                   5.17                     5.59
达到10%日期                          8月26日                   8月9日
达到10%股数                         51,019,508               52,044,049
占比%                                  10.03                    10.23
达到5%以后买入数量                  37,642,545               58,204,929
达到5%以后卖出数量                 -11,187,481              -33,861,665
达到5%以后净增加数量                26,455,064               24,343,264
最高持股日期                         9月21日                  9月20日
最高持股数量                        61,530,750               81,698,353
最高持股比例                           12.09                    16.06
目前持股数量                        52,774,419               52,774,419
目前持股比例%                          10.37                    10.37
   注:1、张杰、柳浩、李青、廖祥玉、肖萍、徐钢、喻敏,剩余7名股东截止2016年9月
30日,不再持有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共计卖出股份25,038,584股。
         2、达到5%,10%均指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10%。
    此外,根据武汉联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青、李冰清、望
灵、夏智勇、胡青出具的《承诺函》,上述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内无增持武昌
鱼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一致行动人继续增持,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前通
知上市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后再增持。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告、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谨
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