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新疆北新路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第 162155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
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
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
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
见回复相关资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