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
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郝彬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
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接替胡宜东先生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完
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郝彬个人简历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郝彬个人简历
郝彬: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中国传媒大学新闻
系本科学历。曾任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中心广华广播电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星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星美出版集团有限公司(08010.HK)执行董
事、总裁;星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当代东方投资有限公司(000673.SZ)
董事、总裁;星美文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2366.HK)执行董事、董事局主席。
现任星美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拟聘任其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
郝彬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
系,与实际控制人覃辉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