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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14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增加公司经营范
围的议案》,根据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并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电热电器、电机电器及配件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电热电器、电机电器及配件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屋及场地租
赁业务及企业经营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相关审批部门审批的为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范围变更情况,修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电热电器、电机电器及配件的制造、 围:电热电器、电机电器及配件的制造、
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屋及场地租赁业务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及企业经营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活动)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第一百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第一百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其他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其他规定
的情况下,就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 的情况下,就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
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 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
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 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
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 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
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行为,股东大 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行为,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          会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该交易涉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但交易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 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其中,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还应提交股东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大会审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应当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
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请股东大会以特 计算数据。其中,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别决议审议通过;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产 30%的事项,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 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50%,或绝对金额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或 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绝对金额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还应提
的 50%,或绝对金额低于 5000 万元人民 交股东大会审议;
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或绝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对金额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但交易标的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对值计算。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 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 500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入视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上述交易属于购买、出售资产的,不含 但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
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仍包含在内。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
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 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但交易产生的
司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八十一条规定 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 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本款的规 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定。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上述交易属于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 对值计算。
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
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 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
月内累计计算,适用本款的规定。已按 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
照本款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 入视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
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时,应当由董事 上述交易属于购买、出售资产的,不含
会审议通过。公司发生本章程第四十一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
条规定的提供担保事项时,还应当在董 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过。                                     的,仍包含在内。
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
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 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
适用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按照本条第 司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八十一条规定
二款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 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协议约
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定的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本款的规
董事会决定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定。
为: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上述交易属于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
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低于 3000 万元 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
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 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
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低 月内累计计算,适用本款的规定。已按
于 300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或占 照本款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0.5%以上低于 5%的关联交易。公司在连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事项时,应当由董事
续十二个月内对同一关联交易分次进 会审议通过。公司发生本章程第四十一
行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累计数量计 条规定的提供担保事项时,还应当在董
算。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取得全体 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 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
二以上同意。                       适用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按照本条第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 二款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
等交易事项,依据其公司章程规定执 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行,但控股子公司的章程授予该公司董 董事会决定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事会或执行董事行使的决策权限不得 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超过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公司在子公司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意向,须依据权限由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指示。     事项;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 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者交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易,应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同一关联交
                                   易分次进行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累
                                   计数量计算。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取得全体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
                                   等交易事项,依据其公司章程规定执
                                   行,但控股子公司的章程授予该公司董
                                   事会或执行董事行使的决策权限不得
                                   超过公司董事会的权限。公司在子公司
                                      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意向,须依据权限由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指示。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者交
                                      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副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 3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 1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 3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向其汇报 副总经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向其汇报
工作,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工作,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履行相关职责。                        履行相关职责。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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