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收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业证券”)送达的《关于变更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
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该函称:兴业证券原向公司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
代表人为李杰先生和童少波先生,近日李杰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本公司的
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了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兴业证券现委派李
勇先生(简历附后)接替李杰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负
责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勇先生和童少波先生,持续督导
期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董事会对李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期间所做的工作表
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4 日
附:李勇简历
李勇,男,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宝来资本(亚洲)有限公司,
期间参与克莉丝汀食品、元祖食品等大陆台资企业私募融资之财务顾问项目、达
芙妮港交所再融资之财务顾问项目、富阳物业港交所上市项目、瀚宇博德港交所
上市等项目。2007 年至今任职于兴业证券,先后负责或参与完成水晶光电
(002273)、锦富新材(300128)、晨光文具(603899)、金冠电气(300510)、网
达软件(603189)等 IPO 项目,锦富新材纵向产业并购韩资企业、凯迪电力(000939)
重组大股东旗下四大类资产并配套再融资等并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