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 凯迪债”投资者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 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2016 年 10 月 11 日、2016 年 10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11 凯
迪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11 凯迪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1 凯迪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
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2016
年 10 月 10 日、2016 年 10 月 11 日、2016 年 10 月 12 日)选择将其
持有的“11 凯迪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
售申报数据,“11 凯迪债”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 20 张,回售金额
2000 元(不含利息)。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