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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13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以现场与通迅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16
年 10 月 5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 9 人。公司董事李宗樵、
王志林、金茂红、陈鲁平、蒋根豹出席了现场会议;王晓畅、王怀世、王琳、陈金坡以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
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与通讯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该项议案涉及关联
交易,关联董事李宗樵、王晓畅、金茂红、陈鲁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有效盘活资金,公司拟与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双方约定公司将所持有的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7,000 万股中的 5,000 万
股转让给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评估价格 120,234,674 元作为转让价格。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股权转让相关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股
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0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部分股权之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9 票同意获得通过。
    为有效盘活资金,公司拟转让所持有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2,046.80 万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该股权转让需要经过评估后在国家认可的
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与上述股权转让事
项相关的手续以及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需经过评估后在国家认可
的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进行,能否完成转让还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目前尚无法
确定交易对方情况,如受让方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转让公司所持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9 票同意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0 月 1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资产评估报告。
    4、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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