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 司”)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3 号), 主要内 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 亿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应及 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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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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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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