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十次
临时会议于2016年9月3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6年
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
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青岛银河首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青岛银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青岛银河首创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 3,250 万元,持有其 65%股权;青岛银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现金出资 1,750 万元,持有其 35%股权;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6-114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通过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向安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
贷款 3,79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
准利上浮 20%;
2、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6-115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2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