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四)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创股份
股票代码:00230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
综合办公楼A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8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16 年 10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8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 指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威创股份、上市公司 指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
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440300084634181C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税务登记证号码:91440300084634181C
股东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8层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刘入领 男 中国 董事长 深圳 否
孙晓奇 男 中国 董事、总经理 深圳 否
李学明 男 中国 董事 深圳 否
乔江辉 女 中国 董事 深圳 否
王卫峰 男 中国 董事 深圳 否
(3)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安信乾盛财富-平安银行
-安信乾盛和信融智一号资产管理计划”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系说明
1、转让方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为“安信乾盛财富-平安银
行-安信乾盛和信融智一号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江西和信融智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为“安信乾盛财富-平安银行-安信乾盛和信融智一号资产管理计划”的
投资顾问。
2、江西和信融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重庆和信汇智工业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融通资本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具体详见威创股份于2015年3月10日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和《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二)》(公告编号:2015-017)。
3、受让方和信融智PIPE15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江西和信融智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转让股份的目的:满足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安排,如发生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第15号》,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
人所管理的“安信乾盛财富-平安银行-安信乾盛和信融智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持有上市公司16,071,970股,占股份总额的1.90%。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减持价格(元) 交易方式
(股) (%)
安信乾盛财富 2016年10月11 16,071,970 1.90% 14.75 协议转让
-平安银行- 日
安信乾盛和信
融智一号资产
管理计划
合计 16,071,970 1.90% - -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占总股本比 持股总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安信乾盛财富-平安银行-
安信乾盛和信融智一号资产 16,071,970 1.90 0
管理计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买卖威创股份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其他交易所要求准备的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州市
股票简称 威创股份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
名称 公司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 持股数量:16,071,970 股
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9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变动后持股数量:0 股
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是 □ 否 □ 目前无具体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是 □ 否 √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
不适用
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
不适用
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2016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