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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1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一     公司二〇一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二     公司二〇一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长期限含权
 三
    中期票据的议案》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
遵守执行:
   一、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
行,简明扼要。建议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大会
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违反上述规定者,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总
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七、在会议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
   八、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档,会场内请勿吸烟。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16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2 点半
会议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 12 层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何福龙先生
见证律师所: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主持人宣布议案现场表决办法,推选现场计票、监票人
    六、总监票人、见证律师验票箱
    七、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汇总
    九、复会,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
         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中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注册及发行事宜。
    一、永续中票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2、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 2+N 年,以每 2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前 2 年票面利率保持不变;
    3、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发行利率: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永续中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永续中票发行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永续中票发行的研究与
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永续中票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永续中票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
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延下的限制条款和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债券
条款的设置、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
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
等与永续中票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永续中票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永续中票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
并办理永续中票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永续中票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
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永续中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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