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白云山A
股票代码: 0005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
股份变动性质: 法院司法裁定拍卖减少
签署日期: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化因司法裁定引起,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并不附加其他特殊的生效条件。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白云山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白云山股权已全部转让完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白云山 指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集团财务公司 指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南航财务公司 指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广州中院 指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报告书 指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注册资本:19,791万元法定代表人:温宪文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101110414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性质:国有独资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化学药品原药、制剂、生化制品、畜用药品、日用化妆品、医疗器械、中药材、中成药、房地产中介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电子电器、医药保健品、建筑装饰材料、塑料制品、玻璃制品、工艺品、食品。采购、代购:所属企业生产所需的制药原料。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经营国内商业
及物资供销业(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税务登记证号码:440111190441420股东名称: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邮编:510515联系电话:870610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简介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国家居留权
温宪文 男 中国 广州 否 董事长、总经理
陈日进 男 中国 广州 否 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夏泽民 男 中国 广州 否 董事
赖才桂 男 中国 广州 否 董事、副总经理
梁善礼 男 中国 广州 否 董事、总经理助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白云山股份4,200万股,占白云山股份总数的8.95%,为白云山第二大股东。
二、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裁定拍卖出让所持有的4,200万股白云山股份,目的是清偿债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使用的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持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白云山股权4,200万股,占白云山股份总数的8.95%,为白云山第二大股东。因南航财务公司与白云山集团财务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借款纠纷一案,广州中院依法查封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4200万股白云山股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广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07年11月9日,广州中院指定由广东盘龙乾元拍卖有限公司、广东金正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弘正拍卖有限公司三家拍卖机构联合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4200万股白云山股份进行拍卖。2007年11月20日,上述4200万股白云山股份以35,900万元的价格拍出。
2007年12月10日,广州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03)穗中法执字第000908号恢字1号),裁定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4200万上市公司股权过户给自然人蒋菲的名下,过户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4200万股股份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上述4200万股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白云山股权。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白云山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温宪文签署日期:2007年12月1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二)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
上市公司名称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云祥路88号
股票简称 白云山A 股票代码 000522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
人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 是否为上市公司
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