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0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由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和部分已授予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了变更,具体如下:
(一)2015年9月10日至2016年8月19日,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共行权3,037,950股,合计转增股本人民币3,037,950.00元,公司的
注册资本(股本)由人民币405,176,400元变更为人民币408,214,350元;
(二)根据2016年3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股
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2016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因公司2015年业绩未达到公司股权激励规定的解锁条件及刘映华等共计9名员工
辞职,同意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第二个解锁期的48.1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对刘映华等共计9名员工未达
到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的剩余50%限制性股票(即21.6万股)予以回购。综上所
述,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75万股。截止至2016年9月22日,回购注
销的限制性股票69.75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注销手续。此次回购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由人民币408,214,350元变更
为人民币407,516,85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由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五条、第十五条作如
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0,517.64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0,751.685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40,517.64 万元。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40,751.685 万元。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517.64 万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0,751.685 万
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0 元。 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0 元。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根据公司2014年8月1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董事会有权就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实际情
况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
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