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9 月
19 日起停牌;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继
续停牌公告》,由于公司和中介机构正在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各项工作,公司股
票自 2016 年 9 月 26 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工作日。上述公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专区相关公告。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代码 600976)将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