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调整固定资
产折旧年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此次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参照同行业公司同类设备
平均折旧年限,结合固定资产特性及自然使用寿命的实际情况,变更
后的会计估计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调整固定
资产折旧年限。
二、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
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计划,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进行增资的
方案。
独立董事:顾乃康、龚洁敏、周永章
2016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