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
(以下简称“永续中票”)。本次发行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六年度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永续中票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2、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 2+N 年,以每 2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周期,前 2 年票
面利率保持不变;
3、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发行利率: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5、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永续中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永续中票发行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永续中
票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永续中票发行有关的
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永续中票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
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延下的限制
条款和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债券条款的设置、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
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
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永续中票发行
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永续中票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永续中票发行有关的一切协
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永续中票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永续中票发行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永续中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六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永续中票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