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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30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谭军萍,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崇明县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提名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
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
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口. '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 , 不 属 于 下 列 情 形 :
    〈一〗在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
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
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170以上或者是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直系亲属;
    1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0/0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
职的人员;
    〈五〉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
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
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 本 人 无 下 列 不 良 纪 录 :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1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1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   包括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   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
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
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
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军萍
                                      2016年/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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