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兑付兑息
相关事宜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
券兑付、兑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广
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 136689,证券简
称“16 绿水 01”)兑付、兑息资金。
但如果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拟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
告》之盖章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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