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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世达:关于实际控制人完成股份增持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28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完成股份增持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
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的通知,刘振东先生于2016年9月26日至9月27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60,5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2%,完成了对本
公司的股份增持计划,其增持承诺履行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承诺的基本内容
    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12个月内,拟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等)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额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公告编号:
2015-053)
    由于公司定期报告窗口期以及公司自2016年3月28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等原因,导致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无法按原计划于2016年7月9日前顺利履行增
持承诺,刘振东先生于2016年7月4日重新承诺其原增持计划继续有效,根据实际情况
延期为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履行(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
相关规定不能增持的期间,则增持期间顺延),合计增持股份数额不低于公司股本总
额的0.2%,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且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增持计划的议案》已经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6-065、076)
    二、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增持期间及数量:
    (1)2016年9月26日,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本公司股份2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69%;
    (2)2016年9月27日,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本公司股份60,5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1%;
    (3)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60,5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2%。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增持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82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88%,均为有
限售条件股份;本次增持后,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500股,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2%。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间接和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6,080,5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1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有关规定。
    2、公司因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6年8月8日复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
施未超过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承诺的增持期间,即在2016年11月8日前完成;其增
持股份数量符合承诺范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的股份增持承诺履
行完毕。
    3、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增持,在增持期间及
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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