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采用现场
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
为 2016 年 9 月 18 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并电话确认。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李云董事因公出差委托张梅董事出
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
有资金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使用 2,500 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厦门市腾邦
梧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联董事胡永峰、李云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