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的
额度为 2 亿元人民币,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和股东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
3.投资品种: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浮动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保本型,浮动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产
品,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及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控制投资风险的具体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将充分
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审计部定期审计的基础上,进行不定期核查。
(4)公司参与理财投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
透露。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需
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通
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较低风险理
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
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
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较低风险银行理财产
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