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
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
场 A 座 17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参会董事符合
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 PPP 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投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 PPP 项目能够有效带动公
司体内投资和施工业务整体发展,通过该项目对 PPP 业务模式的推广积累经验,
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部市场的市场影响力,扩大市场规模,进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实现公司主业转型升级。董事会同意公司投
资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 PPP 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 PPP
项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27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9 月 27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 产 品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9 月 27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