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9月22日15:00—2016年9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潘垣枝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8,942,6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75%。
1、 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88,511,2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3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0,431,4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8%。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3,979,943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12.1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潘叶江先生、
潘垣枝先生、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
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其中: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2、发行、认购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3、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4、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6、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本议案属
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其
中:
4.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潘叶江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关联股东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已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2、《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俞毅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坤亮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吴焯民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5、《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市华创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
东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度-2018 年度)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曹蓉、刘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