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9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816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 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 规定的期限内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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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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