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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公告日期:2003-09-23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从第一大股东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武汉经开”)获悉,为明确武汉经开与武汉国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国发”)在解除《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托管协议》后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签署了《武汉塑料股权转让过渡期安排协议》,主要内容为:双方拟终止执行于2003年6月6日签订的《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自2003年10月23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武汉经开推荐的董、监事候选人顺利当选,武汉国发派驻公司的董、监事全部退出之日起终止执行,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各项约定自行解除;在2003年9月30日前,武汉国发派驻公司的高管人员全部退出,武汉经开派出的高管人员全部到位;在2003年10月23日股权转让终止执行前的过渡期内,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双方积极配合、共同管理,以实现武汉塑料经营管理的平稳交接,但公司重大的经营管理决策均须征得武汉经开的同意并按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作出。在此期间,双方分别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并保证公司的资产完整,维护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由于市场及客观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和限制,武汉经开与武汉国发拟终止执行《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双方自主的市场交易行为,公司董事会尊重双方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将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对武汉国发及其派驻公司的董、监事和高管人员在托管及任职期间的经营行为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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