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
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21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逐项核查与落
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予以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披露的《关于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批情况,及时披露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