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审批意见通知件》和
《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签发的《审批意见通知件》和《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现
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1、地夸磷索原料药《审批意见通知件》
受理号:CXHL1501402 浙
批件号:2016L07802
药品名称:地夸磷索(药品通用名称);Diquafosol(英文名/拉丁名)
剂型:原料药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注册分类:原化学药品第 3.1 类
申请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内容:药品注册
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
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制剂进行临床试验。
2、地夸磷索滴眼液《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受理号:CXHL1501403 浙
批件号:2016L07879
药物名称:地夸磷索滴眼液(英文名/拉丁名:Diquafosol Eye Drops)
剂型:眼用制剂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规格:5ml:0.15g
注册分类:原化学药品第 3.1 类
申请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
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进行临床试验。
二、药品研究情况
公司研发的地夸磷索滴眼液的适应症为治疗干眼症。
2015 年 5 月 28 日,公司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品注册申请并
获受理。
截至目前,公司在地夸磷索(原料药)及地夸磷索滴眼液研发项目上已投入
研发费用约 449 万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后,尚需
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三、同类药品的有关情况
地夸磷索滴眼液是全球获准上市的首个 P2Y2 受体激动剂滴眼液,其作用于
结膜上皮及杯状细胞膜上的 P2Y2 受体,通过上调细胞内的钙离子浓度,促进水
分及黏蛋白的分泌,从而改善干眼病症状,使泪膜更接近正常状态。本品由参天
制药株式会社获得 Inspire 制药公司(默克子公司)授权后开发,于 2010 年
12 月在日本上市,商品名为 Diquas,规格为 3%(5mL)。地夸磷索滴眼液 2015
年的销售额约为 0.8 亿美元。
经查询,国内暂无地夸磷索(原料药)及地夸磷索滴眼液获批。参天制药株
式会社已在国内提交进口地夸磷索滴眼液的生产注册申请,目前状态为“在审评”;
另外,国内已有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成都新越医药有限公司、杭州百诚医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5 家企业获
得地夸磷索(原料药)及地夸磷索滴眼液的原化学药品第 3.1 类临床注册申请受
理。
四、风险提示
本次获得《审批意见通知件》和《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
产生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医药研发工作,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等各环节的
质量及安全。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鉴于药品的
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
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