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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股份:关于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1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概述
       1、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与大连商品交
易所签订《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指定金发科技为
大连商品交易所的聚丙烯指定交割仓库。现因交割仓库年审的需要,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年审及等级评定工作办法》,在
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将由本公司提供不超过 4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
       2、对外担保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额占公司 201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5.54%,被担保人金
发科技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为 46.71%,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因公司董事长熊海涛女士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金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
事项时,熊海涛女士作为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按照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33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志敏
    经营范围:塑料粒料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
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降解塑料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咨询、
交流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物流代理服务;材料科学研究、技术
开发;电子设备回收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
险化学品除外);办公用机械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技术进出口;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仓储业
(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物业管理;生
物分解塑料制品制造;仓储代理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商品批
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
推广服务;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泡沫塑料制造;再生物资回收与
批发。
     2、财务状况(单位: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950,073,124.13              14,713,514,050.58
 负债总额          7,916,582,694.96               6,307,911,965.03
流动负债总额       5,072,081,235.91               4,059,240,700.58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       8,527,529,207.75               8,329,810,618.25
      计
               201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15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7,935,832,564.73              15,682,098,184.43
 利润总额           556,707,947.68                 774,552,873.22
  净利润            451,716,499.54                 692,144,825.47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金发科技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
额合计为 64,245,183.93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章程、交易规
则、实施细则及《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之规定,参
与期货储存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按照《合同法》、《担保
法》的规定承担不超过4亿元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自《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签订之日起
始至《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终止后两年结束。
    四、对外担保的原因、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金发科技交割仓库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关联方金
发科技日常交割业务,目前金发科技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
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预计以上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关于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给独立董事,并得到全体独立
董事的认可。在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董事对
《关于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金发科技交割仓库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关联方金发
科技日常交割业务,目前金发科技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
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预
计以上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本议
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金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六、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6年9月10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
外担保总额为10.77亿元,占2015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8.77%,无
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
议》;
    2、《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
议》;
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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