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项目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包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用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通知)》(包财建【2014】50 号),北方股份 “重型非公路矿用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内蒙古)创新能力 建设项目”获得 2014 年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500 万元。 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上述资金。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资金暂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具体计入损益时间,根据项目 完成情况确定。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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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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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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