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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关于相关主体增持承诺履行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1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主体增持承诺履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9 月 9 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
司董事长钟崇武、董事饶东云、董事会秘书田小龙的通知,相关增持公司股份承
诺已履行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承诺情况
    201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方
大特钢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
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 6 个月内减持过本公司股票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2016 年 3 月 31 日前,在符合法律法规许可且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择机增持公司股票。
    2016 年 3 月 1 日、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方大特钢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承诺延期的
公告》和《方大特钢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承诺延期的补充公
告》,为避免触发“窗口期”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次
增持承诺期限延长六个月(即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
    本次股份增持承诺人为三人,分别是公司董事长钟崇武、董事饶东云、董事
会秘书田小龙,三人增持承诺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 19.5 万元的方大特钢股票。
    二、本次增持承诺履行情况
    2016 年 9 月 9 日,承诺人钟崇武、饶东云、田小龙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29100 股,增持金额约 19.60 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19%。
    上述增持承诺实施后,公司相关主体 2015 年 7 月所作增持承诺已全部履行
完毕。
    三、本次履行增持后的相关承诺
    国内钢铁产能总量将长期过剩,市场需求疲软,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短
期难以显著改观,公司的成长性受到抑制。近年来,公司一直在积极寻找适合公
司转型的项目和商机,以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鉴于公司上述发展要求和本次履
行增持承诺情况,本次增持的承诺人继续承诺:
    1、在增持行为完成后 12 个月内(即 2016 年 9 月 9 日至 2017 年 9 月 8 日)
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2、在增持行为完成后 6 个月内(即自 2016 年 9 月 9 日至 2017 年 3 月 8 日),
如公司公告涉及并购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
项,则承诺人本次增持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履行承诺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5]5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
公司股票,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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