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股权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得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11,784,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7%)将其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的本公司62,297,600股限售流通股于2007年11月22日解除质押,同时于2007年11月2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2,297,600股限售流通股重新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上述解除质押及股权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我公司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11-26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股权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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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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