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受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份的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北京昌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和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定于2007年12月17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2月17日14:00时(北京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12月13日-2007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07年12月6日
4、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相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2007年12月5日、2007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7年12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改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事项为:《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或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如果重复投票按以下标准计算: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尽量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投资者座谈会、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使改革方案的形成具有广泛的股东基础。
查询及沟通渠道如下:
热线电话:0991-2356610
联系传真:0991-2356600
联系人:吕政田 顾永新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信箱:xjbhc@hotmail.com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12月12日-2007年12月1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00-18:00
3、现场登记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吕政田 顾永新
联系电话:0991-2356610
联系传真:0991-2356600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2月13日至2007年12月17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721;投票简称:百花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及对应申报如下表:
序号 议案 申报价格
1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不同股数代表的表决意见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注意事项: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七、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至2007年12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