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承诺事项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相关要求,为了更好保障股东利益,更准确、有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与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农六师国资)协商,农六师国资对本公司股改追加对价安排承诺补充如下:
原承诺:"农六师国资以其持有的天然物产70%股权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46,890,000股股份后,如果本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460万元、600万元和1400万元,则农六师国资以现金补足实际实现净利润不足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差额"。
现承诺:"农六师国资以其持有的天然物产70%股权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46,890,000股股份后,如果本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465万元、600万元和1425万元,则农六师国资以现金补足实际实现净利润不足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差额"。其他承诺相关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