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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08
A 股股票简称:绿城水务                                       股票代码:601368
债券简称:16 绿水 01                                         债券代码:13668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 4 号)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包含联席主承销商,下同)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
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
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
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和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
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
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评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26.19 亿元,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资
产负债率为 63.48%;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01 亿元、2.35 亿元和 2.37 亿元,最近
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24 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
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
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
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
无效。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
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
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
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
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
所持有的债券。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
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
风险很低。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本公司不
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会无法按期兑付本期债券的本
息。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
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
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
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
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七、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期债券进行
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
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本公司经营
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本公司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以动态地反映本期债券的信用状况。
    八、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
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
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进而对本期债券持有
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九、公司 2015 年度完成 A 股发行上市。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 14,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43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4,521.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7,082.62
万元。
    十、公司负债率水平较高。2013 年-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
额分别为 399,804.02 万元、437,056.05 万元、432,675.43 万元和 455,336.39 万元,公
司合并报表负债率分别为 75.02%、74.26%、62.65%和 63.48%,基本呈现逐年下降
的趋势,但公司存在负债水平较高的风险。
    十一、流动性风险。近年来随着业务发展,公司投资项目较多,公司主要通
过债务融资、自身积累、政府补助等渠道筹集资金,其中除项目资本金外的其他
投资资金以债务融资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比率分别为 0.71、0.52、0.68 和
0.65,流动比率相对较低,公司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
    十二、应收账款大幅增加。2015 年 3 月 1 日起,公司向用户征收的污水处理
费成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后,由当地政府根据结算污水处理量和污水
处理服务费价格标准向公司计付污水处理费。截至 2013 年年末、2014 年年末、
2015 年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7,453.31 万元、9,051.37
万元、15,602.33 万元和 15,848.96 万元。2015 年起,发行人应收账款大幅增加,
主要系公司污水处理服务的结算方式改变所致。未来如付款环节存在延迟,则可
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进一步增加,从而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三、在建工程陆续投产可能导致盈利能力暂时性下滑。公司所处水务行业
属于公用事业,具有阶段性投资大、投资回报期相对较长的特点。为进一步巩固
扩大供水及污水处理市场,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随着南宁城市建设的快速发
展,近年来公司陆续投资建设了部分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建工程账面净额价值为 211,777.27 万元,占总资产比重较大。未来,在建
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后可能会增加成本费用,影响公司业绩表现。
    十四、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根据管网预计使用寿命,
公司供水管网和污水管网折旧年限分别为 35 年和 40 年,上述折旧政策符合会计
准则有关规定。与同行业 A 股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管网折旧年限在合理范围内,
但取值相对较高,折旧成本相对较低。若未来会计准则对管网折旧年限出台新的
规定,导致公司管网折旧年限缩短,则可能对公司财务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十五、水务市场拓展空间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供应及污水处理业
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供水或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不包括雨水排
放设施)、运营管理及维护。目前,公司上述业务主要集中在南宁市及下辖五个
县。虽然发行人制定了异地市场开拓计划,根据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市场开拓
原则,逐步拓展现有地域以外的业务,但是水务行业具有地域局限性,市场拓展
空间有限,未来行业发展增速有进一步放缓的可能,这对公司未来市场拓展造成
不利影响。
    十六、污水处理业务免增值税政策调整可能对盈利产生影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
税【2015】78 号),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公司污水处理劳务由原来免征增值
税改为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退税比例为 70%。免增值税政策调整后,公司面临
税收支出增加,污水处理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可能出现相应下降,从而可能给公司
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目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3
    释义 ........................................................................................................................................ 8
    第一节 发行概况 .............................................................................................................10
    一、发行概况................................................................................................................10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4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14
    四、认购人承诺 ...........................................................................................................18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19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20
    一、信用评级................................................................................................................20
    二、发行人主要资信情况 .........................................................................................23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6
    一、发行人概况 ...........................................................................................................26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东情况.......................................................................34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41
    五、发行人与控股股东的独立性 ...........................................................................42
    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43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50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55
    九、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66
    十、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82
    十一、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82
    十二、公司资金占用情况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担保情况 ..................................................................................................................................83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84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84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90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91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4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比较分析 .............. 118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及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情况
..................................................................................................................................................121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122
    八、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情况 ...................122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123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123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23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24
    四、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2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26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
                 指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绿城水务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
本次债券         指
                    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募集说明书       指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摘要》
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主承销商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的投资
债券持有人       指
                    者
《债券受托管理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指
协议》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指
议规则》、本规则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
建宁集团         指
                    东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
南宁市国资委     指
                    际控制人
                    上海神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神亚
上海神亚         指
                    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原股东
                    温州信德丰益资本运营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
温州信德         指
                    东
                    无锡红福国际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
无锡红福         指
                    东
北京红石         指 北京红石国际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东
                    凯雷复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凯雷复星         指
                    为公司股东
复星高新         指 上海复星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生源供水           指   南宁市生源供水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宁水建           指   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宁排水           指   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建宁集团的子公司
 金水建设           指   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建宁集团的子公司
 凉元帅工贸         指   南宁市凉元帅工贸有限公司,为建宁集团的子公司
                         南宁市流量仪表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为建宁集团的子
 南宁仪表           指
                         公司
 三好物业           指   南宁市三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建宁集团的子公司
 水城旅游           指   南宁水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建宁集团的子公司
 北京德信           指   德信丰益(北京)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开通塑管           指   南宁开通塑管有限公司,为建宁集团的合营公司
 中诚信证评、评级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为绿城水务本次公司债券
                    指
 机构                    发行之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与南宁市政府和下辖五县政府(及东盟经开区管
                         委会)签署的《南宁市城市污水处理之特许经营协议
                         补充协议(二)》、《宾阳县县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
                         议补充协议(二)》、《横县县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
 补充协议(二)     指
                         议补充协议(二)》、《马山县县城污水处理特许经营
                         协议补充协议(二)》、《上林县县城污水处理特许经
                         营协议补充协议(二)》、《武鸣县城污水处理特许经
                         营协议补充协议(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本期债券发行而制作的
 发行公告           指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
 及一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对非个人客户的营业日(不
 工作日           指
                     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       指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     指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
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的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6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拟分期发行,
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和 2016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取得“证监许可【2016】1851 号”《关于核准广西
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
准绿城水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采用分期发
行形式完成。其中,首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5 亿元,设置超额配售至总规模不超
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
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
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
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
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
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
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
商根据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内第 3 年末,如发行
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
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后 2 年固定不变。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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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
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合格投资者询价发行的方式。具体安排将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
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
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
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
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
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
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
结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
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
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12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自 2017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9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9 月 12 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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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1 日。
     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
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12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
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本
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
尚需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
     账户名称: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45050160495009168168
     汇入行地点: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5611049363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
     账户名称: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552050100100174063
     汇入行地点:兴业银行南宁邕州支行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9611002052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有息债务等。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
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 年 9 月 8 日。
     发行首日:2016 年 9 月 12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6 年 9 月 13 日,共 2 个工作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6 年 9 月 13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
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法定代表人: 黄东海
     董事会秘书: 许雪菁
     住所:            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 4 号
     办公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 4 号
     电话:            0771-4851348
     传真:            0771-4852458
     联系人:          许雪菁
   (二)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机构
     1、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29 楼
     电话:                021-38676798
     传真:                021-38670798
     项目负责人:          蒋杰、陈璐
     项目组成员:          李悦、张高帆
     2、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7 楼
     电话:                0755-22626124
     传真:                0755-82053643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项目负责人:          王钰、覃建华
     项目组成员:          王军亮、张杨
     3、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朱小辉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电话:                010-57763888
     传真:                010-57763777
     经办律师:            史振凯、刘冬
     4、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授权人: 张明益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住所:
                               层 01-12 室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办公地址:
                               层
     电话:                    010-58513000
     传真:                    010-85188298
     经办会计师:              谢枫、廖文佳、朱婷
     5、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关敬如
     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0 号安基大厦 8 楼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电话:                021-51019090
     传真:                021-51019030
     经办分析师:          孟一波、周飞
     6、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                   021-38676798
     传真:                   021-38670798
     联系人:                 蒋杰
     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
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
     负责人:          韦强
     住所:            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 19 号
     电话:            0771-4831160
     传真:            0771-4836515
     联系人:          李艺嘉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
     负责人:          许坚
     住所:            广西南宁市东葛路 29-1 号荣和中央公园
     电话:            0771-2863751
     传真:            0771-286360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联系人:        陈俊
       8、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        黄红元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9、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        聂燕
       住所: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电话:          021-38874800
       传真:          021-58754185
    四、认购人承诺
       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购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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