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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关于参股发起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0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发起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金额:人民币 2100 万元;
    2、风险提示:本次参与发起设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事项
存在审批不通过以及完成行政审批耗时较久等不确定性风险。
    2016 年 9 月 7 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
大特钢”)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拟参股发起设立公募基金管
理公司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胡德佳先生、杭州滨创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创投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固股份”)等共同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发起设立证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
出资人民币 2,100 万元,占注册资金的 21%。
    2、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其他各方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但基金公司的筹建、设立以及公司作为发起人参与出资事项均需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胡德佳,男,中国国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颐源居 3#1703 室,
身份证号:23010319******0915。
   2、滨创投资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500 号 6 幢 4 单元 1258 室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服务;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3、金固股份
       住所: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 1181 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50848.3392 万元
       主营业务:货运(有效期至 2019 年 1 月 20 日),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
件、热镀锌钢圈制造,车轮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热浸铝、小五金加工,经
营进出口业务。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类型:拟发起设立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有限责
任公司。
       2、经营范围:公开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公司登记机
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4、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5、发起人及出资比例:
         发起人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胡德佳                               3,400                    34.00
滨创投资                             2,300                    23.00
公司                                 2,100                    21.00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2,200                    22.00
    合    计                 10,000                  100.0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各自委派一名代表组成筹备组,并授权筹备组全面
负责基金公司设立的筹备工作,具体落实完成基金公司设立的各项申请工作及相
关事宜,对与基金公司设立有关的所有事宜具有决策权。
    2、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全体出资人按照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5%缴纳
筹建费用。在筹建过程中,如果已缴纳筹建费用不足以覆盖筹建期间费用支出,
经全体出资人筹建代表书面(包括以往来电邮方式)同意后共同追加筹建费;基
金公司依法成立后,各出资人已缴筹建费用经股东会批准后计入公司开办费,由
基金公司承担并相应按出资比例返还给各出资人;如公司不能设立,已缴纳筹建
费用扣除筹建和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后按比例返还给各出资人。
    3、基金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各出资人同
意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总经理兼任。
    基金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基金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督察长 1 名。公司根据需要设立副总经理等职务,
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和报酬事项。
    4、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依期如数缴付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
应向其他守约方支付未缴付出资额的 5%作为违约金。若自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期
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
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投资金额为 2,100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1.0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通过参与发起设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利于调整公
司投资结构,拓展公司投资渠道,发挥公司产业与资本市场的优势,结合合作各
方资源,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其他
    1、拟设立的基金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安排,也不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公司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公司的
投资人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参股设立基金公司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3、本次参与发起设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事项存在审批不
通过以及完成行政审批耗时较久等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及时公告该事项进展情
况。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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