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股权划转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二00七年十一月十九日出具了国资产权[2007]1260号《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072.6028万股(占总股本的2.16%)划转给国贸控股。此次国有股权划转后,公司的总股本仍为49648.5998万股,其中国贸控股直接持有14904.7316万股,占总股本的30.02%。 国贸控股将就本次股权划转事宜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本公司董事会将遵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审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股权划转事宜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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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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