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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05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2016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2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凯迪生态”)
已于2016年7月2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54号”文核
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的基础规模面值为5亿元,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剩余部分自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
(含 5 亿元人民币),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 500 万张,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00 万张(含 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
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 1 年的票面年利率。投资者
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2 年末选择是否将届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
券品种一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
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后 2 年的票面年利率。投资者有权在本期债券品
种二存续期的第 3 年末选择是否将届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品种二按面值回
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其中品种一的预设基础发行规模为 3 亿元,
品种二的预设基础发行规模为 2 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
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本期债券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其中品种一的预设超额配
售规模为 3 亿元,品种二的预设超额配售规模为 2 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
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
拨选择权。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期债券不符合该
条款中可以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同时发行的条件,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
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债券评级为
AA。发行人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89.52亿元(2016年6月30日合并财务
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21.80亿元,不超过
公司净资产的40%;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2.20亿元(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6年6
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4.4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5.43%。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6、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
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
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
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
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在除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
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
期债券品种二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
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2年末发
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
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债券品种一回售支付日,发
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有权决定在
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即为债券品种二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
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
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
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
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公司债券。
    10、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60%-6.6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
询价区间为4.90%-6.9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9月6日(T-1日)向网下
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本
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9月7日(T日)在《证券时
报 》 、 深 圳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1、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
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的“(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
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16凯迪01”、债券代码为“112441”,品种二简称为“16
凯迪02”、债券代码为“112442”。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
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
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5、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部门批准,具
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201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
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发行人已于2016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了对该鉴证意见涉及事项说明,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
署日,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
建立了相对完整地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但发行人内部控制执行条例不够细化,执
行的有效性存在缺陷,需要进一步整改,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经对
上述缺陷制定了整改计划。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属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对发行人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合并及发行人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任何影响。发行人在《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已经就上述重大缺陷进行了反映。
    17、发行人于2016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凯
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该公告披露了发行人于2016年7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证监局
(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对发行人下达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李林芝、陈义生、
张鸿健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16]11号)、《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凯迪生态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6]12号)的主要违规问
题和具体处罚措施,投资者可以在巨潮资讯网站查询上述公告。针对湖北证监局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发行人董事会高度重视。发行人相关人员将积极
配合湖北证监局的监管谈话,接受谈话提醒,提高合规意识。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湖
北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发行人
的整改情况和报告将及时上报湖北证监局,并接受湖北证监局的检查和验收。
    18、发行人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82亿元,同比增长47.61%;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亿元,同比下降34.72%。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发行人2016年上半年发生财务费用4.45亿元,同比增
长118.46%。发行人财务费用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业务扩张带来的有息负
债的增加,如果未来发行人继续大幅扩张业务,致使有息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
范围内,则有可能对发行人净利润带来不利影响。
    19、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凯迪生态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
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9月5日(T-2日)的《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期发行
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查询。
    20、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   www.szse.cn ) 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凯迪生
                               指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态
主承销商、中德证券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
本次债券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16亿元(含16亿
                                    元)的公司债券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
本期债券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6年9月6日(T-1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机构投
网下询价日                     指
                                    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2016年9月7日(T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申
发行首日                       指
                                    购的日期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签
承销团                         指
                                    署承销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品种一简称“16凯迪01”,品种二简
称“16凯迪02”。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16亿元(含16亿元)。本期债
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亿元(含5亿元)。
    4、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
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
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1年的票面年利率。投
资者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2年末选择是否将届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
期债券品种一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
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投资者有权在本期债
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末选择是否将届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品种二按面
值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其中品种一的预设基础发行规模为3亿元,
品种二的预设基础发行规模为2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
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本期债券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其中品种一的预设超额配售
规模为3亿元,品种二的预设超额配售规模为2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
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
选择权。
    5、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1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2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以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
种二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
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
变。
       6、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2年末发
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
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债券品种一回售支付日,发
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有权决定在
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即为债券品种二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
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
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
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
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8、票面金额:本期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9、发行价格:本期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10、债券认购单位:合格投资者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
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11、起息日:2016年9月7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
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7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18年每年的9月
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9月7日之前的第
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8
年9月7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
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品种二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的9月7
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债权
登记日为2019年9月7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9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
付日为2021年9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
年9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6、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公司债券采取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
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
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
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所持有的债券票
面金额的本金。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8、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一发行票面利率询
价区间为4.60%-6.60%,品种二发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90%-6.90%,最终票
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利率区
间内确定。品种一发行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2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2
年的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品种二发行票面利率
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
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
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本期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
       19、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
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
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1、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23、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户银行:
    开户名: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营业部
    账号:565169542502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2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凯迪生
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
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
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
次跟踪评级。
    26、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本期债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28、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
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
部门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9、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0、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
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
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
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
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2、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6年9月5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摘要、评级报告、发行公告
     (T-2日)
                       网下询价
   2016年9月6日
     (T-1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16年9月7日
      (T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2016年9月9日
     (T+2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2016年9月12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T+3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一发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60%-6.60%,
品种二发行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90%-6.9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
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利率区间内确定。品种一发行票
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2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
售部分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2年的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
点,在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品种二发行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保持不
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
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
计复利。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9月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
须在2016年9月6日(T-1日)上午10:00-12:0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
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
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累计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
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6年9月6日(T-1日)上午10:00-12:00,将
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
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584 7900;
    咨询电话:010-5902 6620。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
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9月7日(T日)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
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
亿元人民币),如本期债券最终认购不足,认购不足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
销的方式购入。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名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手
(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
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6年9月7日(T日)至2016年9
月9日(T+2日)每日的9:00-17:00。
    (五)申购程序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
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
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9月6日(T-1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
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
者发送《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
配售的形式。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9月6日(T-1日)上午
10:00-12: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6584 7900;
    咨询电话:010-5902 6620。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
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同一利率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
的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视与投资者长期合作关系,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9月7日(T日)前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与
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
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
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
具备法律约束力。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
协议》的要求,在2016年9月9日(T+2日)17: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
销商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凯迪01、16凯迪02认购资金”
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华贸中心支行
    账号:0200234529027300258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23456
       联系人:汤楠
       联系电话:010-5902 6650
       传真:010- 6584 7900
       (八)网下发行注册
       主承销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6年9月12日(T+3
日)11:0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深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
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有效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2016年9月9日(T+2日)17:00前按时
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
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
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
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联系人:     薛雪静
电话:       027-67869270
传真:       027-67869018
(二)主承销商
名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人:     汤楠
联系电话:   010-5902 6650
传真:       010-6584 7900
(本页无正文,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有效印章后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
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询价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16凯迪01利率询价及认购信息(利率区间为4.60%-6.60%)
               申购利率(%)                              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16凯迪02利率询价及认购信息(利率区间为4.90%-6.90%)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于2016年9月6日(T-1日)上午10:00-12:00之间连同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有效印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传真:010- 65847900;咨询电话:
010-59026620。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期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
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期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
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
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
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
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
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
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参与本期发行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最多可填写10档申购利率及对应的累计认购金额;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
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累计认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
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6、有关申购利率和认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申购利率及累计认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认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4.80                                      1,000
                     4.85                                      2,000
                     5.00                                      3,000
                     5.1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10%时,有效认购金额为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但高于或等于5.00%时,有效认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00%,但高于或等于4.85%时,有效认购金额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5%,但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认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有效印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
内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
件(加盖有效印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传真:010-65847900;
咨询电话:010-5902662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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