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莎普爱思”) 于2016年9月2日接到本公司5%以上股东王泉平先生的通知,王泉平先生将其原质 押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1,472,5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莎普爱思 总股本163,375,000股的7.02%),于2016年9月1日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股权质押相关情况请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公 告编号:临2015-043)。 截至本公告日,王泉平先生共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流通股份21,373,800股, 占莎普爱思总股本13.08%。本次解除质押后,王泉平先生累计质押股份8,500,000 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的5.20%。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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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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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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