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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03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零一六年九月
                         -1-
                           发行人声明
    一、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发行人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
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2-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已于2016年9月2日获得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具体发行
对象为丰琪投资、林绍康、唐郡、海恒公司、稳可信公司和陈军,其中参与认购
的丰琪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
票。其中,丰琪投资以现金40,719.00万元认购76,539,473股,林绍康以现金9,695.00
万元认购18,223,684股,唐郡以现金7,756.00万元认购14,578,947股,海恒公司以
现 金 6,463.33 万 元 认 购 12,149,122 股 , 稳 可 信 公 司 以 现 金 6,463.33 万 元 认 购
12,149,122股,陈军以现金6,463.33万元认购12,149,122股。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4,578.9473万股(含14,578.9473万
股)。如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
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及各发行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
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 2016 年 1 月 7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0.63 元/股,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的 90%。如公司 A 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
    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
本 449,114,57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上述资本
                                          -3-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0.63 元/股
调整为 5.32 元/股。
      五、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内不得转让。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560.00万元(含
77,5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额
  1       福安市东百广场建设项目(商业部分)      111,195.21        77,560.00
                    合    计                      111,195.21        77,560.00
      七、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
五章 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说明”。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
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4-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 2 -
重大事项提示 ..................................................................................................................................... - 3 -
目      录 ................................................................................................................................................. - 5 -
释 义 ................................................................................................................................................... - 7 -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 8 -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 8 -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11 -
     三、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11 -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 - 11 -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13 -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3 -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 13 -
     八、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 13 -
第二章 董事会前确定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 15 -
     一、发行对象概况 ....................................................................................................................... - 15 -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 - 23 -
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 27 -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27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 27 -
     三、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 33 -
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分析 ......................................................................... - 35 -
     一、公司业务、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的结构变化 ........................................................ - 35 -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 36 -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
     化情况 ........................................................................................................................................... - 36 -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
     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 36 -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 37 -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 37 -
第五章 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说明 ..................................................................................... - 39 -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说明.................................................................................................... - 39 -
     二、公司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 41 -
     三、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 - 42 -
                                                                              -5-
第六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 - 44 -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 44 -
   二、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 .................................................................... - 45 -
                                                          -6-
                                   释 义
    本发行预案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东百集团   指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丰琪投资                 指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海恒公司                 指   海恒(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稳可信公司               指   福建稳可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行股票
本预案                   指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定价基准日               指   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7-
          第一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Fujian Dongbai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朱红志
    注册号:91350000154382187J
    注册地址:福州市八一七北路 84 号
    邮政编码:350001
    办公地址:福州市八一七北路 84 号
    公司网址:www.dongbai.com
    电子信箱:db600693@126.com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股票代码:600693
    经营范围:黄金、珠宝首饰零售;针、纺织品,百货,家具,日用杂货,五
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计量衡器
具,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工艺美术品,建筑材料,眼镜、保健品的批发、零售;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1、宏观经济仍处周期性低迷阶段,传统零售业面临转型升级压力
                                  -8-
    2015 年,世界经济仍处于危机后的修复期,主要发达经济体消费低迷,新
经济增长点尚在孕育,调整、复苏之路依然缓慢而曲折,中国进入了增速放缓、
结构调整的新常态。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 年 1-11 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
总额 272,296 亿元,同比增长 10.6%,相对于 2014 年 1-11 月份的同比增长率
(12.0%)下降了 1.4%,消费市场持续低迷,行业回暖尚需等待。
    受宏观环境和政策影响,2015 年 11 月份,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
额同比下降 1.6%,增速相比上年同期回落了 4.2 个百分点,低于今年上月 1.9
个百分点,百货零售市场增长乏力,持续低迷。一方面,严控三公消费政策、新
兴业态对客户的分流、同质化竞争、电商冲击、成本攀升等因素的叠加给百货零
售市场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传统促销模式在推动销售增长的效果上正
逐渐减弱,传统零售业面临行业转型升级的巨大压力。
    2、房地产市场企稳回暖,新型城镇化建设带动商业地产蓬勃发展
    从 2014 年开始,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由单一抑制房价转变为促进房地产行业
健康稳步发展。行政调控政策相继放松或退出,同时推出房贷、税费等方面的优
惠政策,国内各大实施限购政策的城市均逐步放松或取消限购,使得国内一二线
主要城市住宅房地产趋于回暖,政府宏观调控更专注于提升百姓住房消费能力,
允许市场自发调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同时,商业地产融合了
现代服务业已逐步占据国内房地产市场的重要位置,商业地产逐步从北京、上海
等特大型城市向国内各省会城市及周边城市发展,商业地产迎来了新一轮发展机
遇,也为国家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十八大工作报告中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成为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载体”和“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
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
题”。2014 年 3 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正式出台,新型城
镇化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
也成为房地产发展的主要助推力。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新增城镇人口将
持续创造稳定的购房及消费需求。在城镇人口、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不断增加以
                                  -9-
及土地供应持续偏紧的前提下,商业地产行业中长期发展前景依然看好,具有广
阔的发展空间。
    3、公司零售板块加速升级转型,积极向购物中心、多元化复合型业态延伸
    从行业发展来看,2015 年,国内零售业增长持续放缓,竞争激烈,处于行
业整合、变革的关键时期,行业的集中度有望逐步提升。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来
临,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消费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注重购物体验的同时,
更追求个性化、方便和快捷。目前电商的增速仍将快于实体零售,并向移动端扩
张,向农村延展,向线下布局。为应对电商带来的冲击,实体零售将通过提升自
我品质,增加多元化、特色化经营,加速触网,进行渠道下沉,实现差异化竞争
等方式谋求调整转型。
    由于公司百货主营业务销售继续下滑。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公司积极应对,
通过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实施针对性促销策略及强化对 VIP 客户群的精准服
务,有效提升客流,为门店提升业绩奠定良好基础。在各门店加快升级转型步伐
的同时,公司审时度势积极向购物中心、多元化复合型业态延伸,加大商业地产
板块的持续投入,将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为公司整体业务扩展的重要布
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从
而持续回报全体股东。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为了应对商业零售行业发展中的机遇和挑战,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
优势,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公司制定了新的发展战略:
    1、立足福州,辐射福建(福、厦市场为先),放眼全国。依托公司近 60 年
的品牌信誉及资源优势,以商业零售(百货、购物中心)为主体和基础,不断增
加自持物业比例,择优发展商业综合体项目,适当涉足自有、自营品牌经营及电
子商务关联产业(物流、支付、信息)业务,持续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2、现有百货门店增加餐饮、休闲、娱乐等多元化配套,向大型综合百货转
型;零售业务逐步从单体百货向购物中心业态转型,主要发展购物中心业态或处
                                 - 10 -
于购物中心内的优质百货主力店。
    值此契机,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加大对商业地产板块投入,顺应
近期政府政策导向及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盈利能力。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丰琪投资、林绍康、唐郡、海恒公司、稳
可信公司和陈军。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A股股票。其中,丰琪投资以现金40,719.00万元认购76,539,473股,林绍康
以现金9,695.00万元认购18,223,684股,唐郡以现金7,756.00万元认购14,578,947
股,海恒公司以现金6,463.33万元认购12,149,122股,稳可信公司以现金6,463.33
万元认购12,149,122股,陈军以现金6,463.33万元认购12,149,122股。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丰琪投资、林绍康、唐郡、海恒公司、稳可信
公司和陈军,其中参与认购的丰琪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发行人构成关联关系。
三、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
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4,578.9473万股(含14,578.9473万股)。
如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
                                  - 11 -
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1=Q0*P0/P1
    其中,Q1为调整后发行数量,Q0为调整前发行数量,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2016 年 1 月 7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0.63 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的 90%。
    如公司 A 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
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
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
本 449,114,574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上述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0.63 元/股
调整为 5.32 元/股。
(四)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12 -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7,560.00 万元(含 77,56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额
  1        福安市东百广场建设项目(商业部分)              111,195.21          77,560.00
                      合    计                             111,195.21          77,560.00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丰琪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
投资者,丰琪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公司向丰琪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 次 发 行 前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898,229,148 股 , 其 中 丰 琪 投 资 持 有 公 司
409,746,718股,持股比例45.62%,是公司控股股东,郑淑芳持有丰琪投资100%
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行完成后丰琪投资
持有公司的46.58%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3 -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其相关议案已于 2016 年 9 月 2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发行人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
批准程序。
                                  - 14 -
      第二章 董事会前确定的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概况
(一)丰琪投资
    1、丰琪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7月24日
  注册资本                                    42,000万元
  注册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90号滨江丽景临江园4号楼01店面
 法定代表人                                    施文义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对商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
    2、股权出资情况
   郑淑芳女士持有丰琪投资100%股权,为丰琪投资的控股股东。公司股权控制
关系图如下:
                                         郑淑芳
                                                   100%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3、主营业务情况
   丰琪投资主要从事商业投资,除持有东百集团以外,丰琪投资不存在持有其
他公司权益的情形。
    4、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 15 -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591,119,864.88
           负债合计                                              917,502,816.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3,617,048.88
          项       目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2,973,184.00
           利润总额                                                 6,024,582.02
            净利润                                                  6,024,582.0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丰琪投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处罚、诉讼或者仲
裁情况
    丰琪投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6、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
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丰琪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丰琪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
行而增加新的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丰琪投资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
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丰琪投资与公司之间存在一笔交易,具体为
于2014年5月11日签订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金额585,899,997,80元)。
                                 - 16 -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丰琪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与公司之间无重大交易情况。
(二)林绍康
       1、林绍康的基本情况
       林绍康,男,中国国籍,居民身份证号码:35012719650715****,住址:福
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环北路60号融侨花园****。2004年至今任福建华康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至今任山东御珑湾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林绍康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
编号         企业名称                       企业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职务或关系
                             (万元)
    福建华康实业发展有
 1                              5,000   对外投资             40.00%     董事长
    限公司
    福建华森投资有限公
 2                              5,000   投资                 80.00%      股东
    司
       3、林绍康最近五年的处罚、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林绍康先生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林绍康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
在的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林绍康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增加
新的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林绍康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
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确
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公司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林绍康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无重
大交易情况。
                                        - 17 -
(三)唐郡
    1、唐郡的基本情况
    唐郡,男,中国国籍,居民身份证号码:33012619710808****,住址:浙江
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2005年3月至2013年6月任杭州建铜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杭州浙铜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唐郡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
    截止本预案出具日,唐郡先生无控制的核心企业。
    3、唐郡最近五年的处罚、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唐郡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唐郡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
的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唐郡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增加新
的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唐郡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
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交
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公司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唐郡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无重大
交易情况。
(四)海恒公司
    1、海恒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海恒(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8 -
  成立日期                             2015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                                   5,200万元
  注册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乡产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长江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资产管理;对农林牧渔业、建筑业、娱乐业、高新技术业、能源供应
              业、环保业、旅游业、采矿业、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不含危险化学品)、
              软件和信息技术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投资及管理;食品、日用品、厨房用
              品、机电设备、汽车零配件、五金产品、建筑材料的批发兼零售;自营或
  经营范围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股权出资情况
                      高长江                               陈钦
                           70%                           30%
                      海恒(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主营业务情况
   海恒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主要从事企业资产管理及投资管理。
    4、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海恒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尚未编制最近
一年的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5、海恒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处罚、诉讼或者仲
裁情况
                                    - 19 -
    海恒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
    6、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
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海恒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海恒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
行而增加新的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海恒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
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海恒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
间无重大交易情况。
(五)稳可信公司
    1、稳可信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建稳可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注册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乡产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薛淑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出资情况
                                      - 20 -
  薛叶贵         卢晓文           李建平        曾华峰          李洪斌
      26%             14%              25%          21%            14%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0%
                       福建稳可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主营业务情况
    稳可信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主要从事企业资产管理及投资管理。
    4、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稳可信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尚未编制最
近一年的简要财务会计报表。
    5、稳可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处罚、诉讼或者
仲裁情况
    稳可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6、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从事的业务与
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稳可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
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稳可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会因本次
发行而增加新的关联交易。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稳可信公司及其控股
                                   - 21 -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遵循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
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稳可信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存在两笔交易,具体分别为于2014年11月26日签订的《福安
东百广场工程(监理)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金额1,105.12万元)和于2015
年1月20日签订的《东百集团东街店B楼建设项目(监理)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合同金额2,308,160元)。
       除上述两笔交易外,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稳可信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无重大交易情况。
(六)陈军
       1、陈军的基本情况
       陈军,男,中国国籍,居民身份证号码:35010219721107****,住址:福建
省福州市福飞路万科金域榕郡****。1998年3月至2014年2月任福建三元达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福建鼎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
       2、陈军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关联企业
                               注册资本
编号          企业名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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