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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9-03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17 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8 月 28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公司 201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由 10.63 元/股调整为 5.32 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2,000 万股(含 12,000 万股)调整为不
超过 23,977.4436 万股(含 23,977.4436 万股),并对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
      为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进展,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对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数量、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等相关
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7,5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
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万元)
         福安市东百广场建设项目       福安市东百
  1                                                    111,195.21               77,560.00
             (商业部分)           置业有限公司
                                    福建东百集团
  2              偿还借款项目                           50,000.00               5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61,195.21              127,56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的审批进度、资金需求和轻重
缓急程度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入顺序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公司计划的募集资金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1-
                                                                            信息披露文件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7,5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
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万元)
           福安市东百广场建设项目    福安市东百置
  1                                                    111,195.21               77,560.00
               (商业部分)            业有限公司
                          合计                         111,195.21               77,56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的审批进度、资金需求和轻重
缓急程度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入顺序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公司计划的募集资金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3,977.4436 万股(含 23,977.4436 万股)。如公司 A 股股
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
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1=Q0*P0/P1
      其中,Q1 为调整后发行数量,Q0 为调整前发行数量,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P1 为调整后发
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4,578.9473 万股(含 14,578.9473 万股)。如公司 A 股股
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
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Q1=Q0*P0/P1
      其中,Q1 为调整后发行数量,Q0 为调整前发行数量,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 P1 为调整后发
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
                                             -2-
                                                                         信息披露文件
    调整前: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125,881,578           66,969.00
    2     林绍康                                        29,971,804           15,945.00
    3     唐郡                                          23,977,443           12,756.00
    4     海恒(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981,203           10,630.00
    5     福建稳可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981,203           10,630.00
    6     陈军                                          19,981,203           10,630.00
                       合计                            239,774,434         127,560.00
    调整后: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76,539,473           40,719.00
    2     林绍康                                        18,223,684            9,695.00
    3     唐郡                                          14,578,947            7,756.00
    4     海恒(平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149,122            6,463.33
    5     福建稳可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149,122            6,463.33
    6     陈军                                          12,149,122            6,463.33
                       合计                            145,789,470           77,560.0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资本市场与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方案切实可行,因此同意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认真讨论,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修订后内容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披露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修订后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披露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
                                           -3-
                                                                             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
告)
    经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
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关于同意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风险提示(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的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障上述措施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切实可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六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9 月 3 日
                                            -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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