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578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
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在规定期限内及时
将回复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578号)具体内
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