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
增资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光电”)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长
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
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尚需履行资产评估及备
案程序,并经交易各方签署并审议通过正式的增资协议后方可实施。2016 年 6
月 15 日,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
变更增资金额的议案》,结合子公司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立红外”)资金需求及增资方吉林省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光财兴”)自身投资规划,同意将奥立红外增资金额由 2500 万元变更为 1400 万
元。
上述内容详见 2015 年 12 月 4 日、2016 年 6 月 16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长春长光
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变
更增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增资各方已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签署《增资协议》,本次增资的认购价格以
经中国科学院备案的股权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确定,每元注册资本的认购价
格为 3.398 元。截至本公告日,奥立红外本次增资价格已获得中国科学院国有资
产管理部门关于评估项目备案的正式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