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七年十一月期间通过电话及材料送达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5人,实到13人,董事陈永南、张志伟因事无法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整改报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15日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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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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