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基础配套设施投入等补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收到上虞市政府相关文件批复,根据其文件精神,公司获得基础配套设施投入补助1674.3万元和安全环保设施投入补助370万元。根据企业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两项补助款计入“递延收益”科目,按相关资产使用年限在以后年度分期摊销计入公司损益。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预计影响公司2007年度利润总额增加约2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6日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基础配套设施投入等补助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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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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