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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31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弘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核查,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
下: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的担
保合计 254,8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含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910,390 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 584,937.34 万元的 155.64%,
占报告期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 976,122.93 万元的 93.27%。公司对全
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
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周春生
                                             吕晓金
                                             蓝庆新
                                             2016 年 8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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