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6
点 30 分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以信息平台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
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①《2016 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②《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③《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④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2016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5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30 日